罹患大病的醫療費用支出是導致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主要原因。17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財務司副司長劉魁說,“大病兜底保障是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障的主要方面。目前有醫保兜底、政府兜底和補充保險兜底三種方式,未來將進一步推廣這些好做法。”

劉魁介紹,三種做法包括:一、通過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兜底。比如,四川省從中央和省級財政基本醫保新增補助資金中,按照農村參保人數和人均10元的標准,在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新農合)基金中專門設立專項經費,在嚴格控制目錄外費用的基礎上,對貧困患者縣域內住院治療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予以全額報銷。二、政府直接兜底。比如,安徽省在傾斜基本醫保政策的基礎上,設定“351”兜底保障線,農村貧困人口在縣域、市域、省域內醫療機構就診,個人年度累計自付費用分別不超過0.3萬元、0.5萬元和1萬元,剩余合規醫藥費用全部由政府兜底。三、建立補充保險兜底。如江西省在傾斜基本醫保政策的基礎上,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農村貧困人口購買每人每年90元的健康扶貧補充保險,目錄內住院醫療費用經城鄉居民醫保(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後,剩余部分由健康扶貧補充保險再補償90%。(記者 付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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