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首次全體會議結束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長畢井泉在人民大會堂內的部長通道“邂逅”了一大幫記者。面對長槍短炮,畢井泉發出邀請:“中國有13億人口,市場潛力巨大,我們一定做好藥品審批審評服務工作,希望跨國藥商積極到中國來申請藥品上市。”

針對有些藥品在國外上市但在國內未上市的提問,畢井泉表示,這是多方面原因導致的,有制度方面的,比如現有規定,藥品要在國外結束一期臨床試驗,進入二期才允許到中國申請。此外,有些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政策不落實,外企不願來;醫保報銷目錄調整不夠及時,外企擔心在中國上市後收不回成本;藥品審批時間較長,效率有待提高。

“現在正積極與有關部門協調溝通。”畢井泉說,對於國內不盡合理的要求,能取消盡量取消;同時,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保障制度,並優化流程、增加力量,提升審批效率。“目前藥品審批擠壓比以前有明顯改善,由最高的22000件降低到8000件。”

有關推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畢井泉表示,這個制度是國際通行制度,意味著取得藥品上市許可的持有者,要對藥品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藥品經銷商也是受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的委托進行藥品經銷,實施這一制度對解決當前藥品生產企業和藥品流通企業“小散亂”的問題有巨大的促進意義。2015年年底,全國人大已經授權國務院在10個省(市)進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的試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也於2016年出台試點方案,希望積極推進改革。(記者葉龍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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