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年僅4歲的江西女孩雯雯(化名)因隨父母徒步旅行,被眾多網友熱議,雯雯也被稱為“中國最小背包客”。

近期,主持人樂嘉帶著同為四歲女兒,用四天走完甘肅張掖高台縣的76公裡沙漠新聞,又一次引起公眾熱議。雖然作為最小團員的父親,樂嘉對於女兒的行為頗為自豪。但對樂嘉教育女兒的方式,網友褒貶不一。人們在討論這種“虎媽”“狼爸”式教育的同時,也很想知道,4天徒步76公裡的運動強度,對4歲兒童來說是否適合?大運動量對孩子究竟意味著什麼?運動過量對孩子到底有沒有危害?

低齡兒童不宜挑戰極限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兒童醫院骨科主任張學軍教授對科技日報記者表示:“對一個還是幼兒園中班的小孩來講,相當不合適。”在張學軍看來,鼓勵四歲的孩子運動、鍛煉都是好事,但要適度。對於兒童的活動一定要遵循其生長和發育的特點而進行。

“4天徒步76公裡的運動強度,別說對一個四歲的孩子,就是對一個成年人,都不是那麼輕而易舉能完成的。”張學軍表示,1天行走20公裡,對下肢的影響很大,可能導致骨骼早期鈣化,影響身高。就兒童來而言,有些運動損傷是難以徹底恢復的,嚴重的會影響到兒童的正常生長發育。正處於生長發育的孩子,關節中的軟骨還沒有完全長成,長時間過度磨損,也會造成膝關節、髖關節的損傷。

此外,張學軍指出,孩子的骨骼、肌肉以及心髒組織都沒有發育完全;一是在呼吸、循環方面,兒童的肺活量相對較小。二是過度運動會使孩子心肌壁厚度增加,限制心腔擴張,影響心肺功能發育。孩子參加正常的運動沒問題。比如舞蹈、游泳、短距離的跑步、跳繩以及一些益智的游戲等等。“因為小孩子的肌肉承受不起高強度運動。”

過度運動對身體有損傷

家長把孩子帶出去磨練意志,從初衷上來說是好的,但一定要把握好度,量力而行。盲目徒步,不講求保護措施,不但達不到增強體質,反而還損害了身體。

“從新聞中看到,孩子最基本的髒器――皮膚就已經受到了損傷,出現大面積紅疹和水泡。”張學軍表示,超極限的運動還會造成意想不到的危害。比如運動後身體脫水不僅會給心腦系統帶來負擔,還會直接傷及腎髒,導致腎衰竭,缺血性酸中毒,這樣的病例確實不罕見,歸根到底是運動過度導致的。“徒步本身沒有錯,錯的是超負荷的運動強度。”

合適的才是最好的

我們從小就被灌輸“生命在於運動”的概念,家長們也想當然地認為“多運動,能讓孩子長高長快”,運動對孩子的生長發育當然有好處。但不同年齡的孩子生長發育水平存在差異,如果進行超越正常體能的活動,就可能造成兒童生理以及心理上的傷害。

根據美國兒童運動與健康顧問研究院McCambridge博士的報告,真正有目的的耐力鍛煉還是在14歲開始為宜。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教育專家尹睿杭指出,網絡熱議的樂嘉對孩子進行所謂的勇敢及吃苦教育,看上去似乎是鍛煉了孩子,可從另外一個方面講,卻忽視了孩子由此產生的恐懼心理,對孩子的身心健康的成長非常不利。

專家指出,不管在什麼年齡段,都要加強對孩子的安全防護,確保孩子在安全、快樂中鍛煉身體、愉悅身心、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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