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布食品生產企業飛行檢查警示函,公開浙江陸龍兄弟食品有限公司及浙江興業集團有限公司飛檢結果,公布上述兩家企業在采購進貨查驗管理、生產過程控制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檢查發現浙江陸龍兄弟食品有限公司在采購進貨查驗管理、倉儲管理、生產過程控制、檢驗及留樣管理、產品追溯及不安全食品召回方面存在問題。具體體現在原料采購記錄中缺少生產企業名稱;部分原料存放於廠區通道中;生產記錄存在出庫數量與投料數量不符;出廠檢驗報告、產品留樣記錄保存缺失;相關記錄中缺少所用原料的具體批次信息,無法實現有效追溯。

檢查發現浙江興業集團有限公司在采購進貨查驗管理、生產過程控制、留樣管理、產品追溯及不安全食品召回環節不符合相關要求。在檢查中發現公司存在原料驗收記錄缺失;生產記錄中原料投料記錄與實際不符;產品留樣記錄及產品留樣缺失;抽查銷售記錄缺少購貨者聯系方式。

此次飛行檢查的內容涵蓋企業資質、生產場所及設備設施、采購進貨查驗管理、生產過程控制等11個方面。總局檢查組已將檢查情況現場反饋至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並要求2家公司積極配合監管人員的調查處置,針對查出的問題進行徹底整改。(記者陳燕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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