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食藥監總局等九部門近日出台《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方案》,將進一步加強對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和進口單位履行主體責任的監管,嚴厲打擊違規營銷宣傳產品功效、誤導和欺騙消費者等違法行為。

方案明確,此次治理內容包括未經許可生產食品和保健食品、經營食品和保健食品、進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為;食品和保健食品標簽虛假標識聲稱行為;利用網絡、會議營銷、電視購物、直銷、電話營銷等方式違法營銷宣傳、欺詐銷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為;未經審查發布保健食品廣告以及發布虛假違法食品、保健食品廣告行為;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

按照要求,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應當按照批准或備案的生產工藝和技術要求組織生產,未經批准不得變更。經營食品、保健食品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沒有實體店經營資格的企業,不得在網絡平台上銷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記者 陳雪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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