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力社保局發布《關於醫事服務費生育保險支付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4月8日起,醫事服務費納入本市職工生育保險支付范圍,其中門急診醫事服務費按照醫療機構的不同級別額報銷,而住院醫事服務費則按照結算方式的不同區別對待。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按照醫改方案,4月8日起,本市3600余家醫療機構將取消藥品加成(不含中藥飲片)和掛號費、診療費,設立醫事服務費。為保障生育保險職工享受相關待遇,市人力社保局明確,醫事服務費也將同步納入本市職工生育保險支付范圍。

  《通知》指出,對於門急診,生育保險按限額支付方式結算所花醫療費用,其中門急診醫事服務費不納入限額標准之內,由生育保險基金定額支付,具體支付標准為,門診醫事服務費,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定額支付4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定額支付普通門診醫事服務費28元、副主任醫師及以上門診醫事服務費30元;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定額普通門診醫事服務費19元、副主任醫師及以上門診醫事服務費20元。急診醫事服務費,三級、二級、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分別定額支付60元、48元、39元。

  對於住院醫療費用,生育保險分不同情形按三種不同的支付方式結算,包括限額支付、定額支付及按項目支付。

  對住院醫事服務費,也根據支付方式的不同進行報銷。具體包括,按限額支付方式結算的,其住院醫事服務費不納入限額標准之內,由生育保險基金全額支付。 按定額支付方式結算的,其住院醫事服務費納入定額標准之內,按現有定額標准支付。按項目支付方式結算的,其住院醫事服務費由生育保險基金全額支付。(記者 解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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