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以上醫院應建應急安保隊伍,醉酒、精神或行為異常患者由保衛人員陪診……國家衛生計生委等三部門日前出台《嚴密防控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亮出“組合拳”維護正常醫療秩序,嚴懲傷醫、醫鬧行為。

  國家衛計委醫政醫管局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全國醫療糾紛和涉醫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明顯減少。醫療糾紛數量和涉醫違法犯罪案件數量實現連續三年“雙下降”的良好勢頭。但是暴力傷害醫務人員案件和各類擾亂醫療機構正常秩序的事件仍時有發生,有的造成了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

  “一些醫院在排查、防范糾紛上做得並不好,部分醫院管理者在防控糾紛上反應很遲鈍,一些明顯可見的危險因素被忽略,導致原本可以化解的沖突、可以防范的傷害,最後還是不幸發生了。” 國家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意見從十個方面對醫療機構堅持以患者為中心改進服務,同時加強安保安防,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提出了明確要求。

  意見提出,二級以上醫院建立應急安保隊伍,安裝符合標准要求的監控設備。“在醫療機構內遇有持刀、持械或其他危險物品傷害、劫持醫務人員和患者的,應急安保隊伍應當立即采取必要手段果斷制止,迅速控制行凶者,救助受傷人員。”要將涉醫違法犯罪行為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依法依規施行聯合懲戒並通報其所在單位。

  在強化安保措施的同時,意見提出醫療機構應當建立診區管理制度,遇有醉酒、精神或行為異常患者就診,要安排保衛人員陪診,一旦出現突發情況立即采取果斷措施,確保醫務人員及患者安全。

  對於涉醫矛盾糾紛,意見明確,二級以上醫院必須設立專門部門受理群眾投訴,主動排查醫患矛盾糾紛,及早調處化解。(記者鄧華寧、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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