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中醫藥局、國務院醫改辦聯合發布《關於全面推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要求7月31日前,所有地市出台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9月30日前,全面推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所有公立醫院全部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

根據通知,2017年全國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平均增長幅度控制在10%以下。各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要設定2017年度醫療費用增長控制目標,結合實際分解到各地市、縣(市、師)和公立醫院,並於5月15日前報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局備案。

通知指出,鞏固取消藥品加成成果,進一步健全公立醫院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新機制和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到2017年年底,前4批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下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實行按病種收付費的病種不少於100個;預約轉診占公立醫院門診就診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區域內所有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和80%以上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對接;60%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上級醫院建立遠程醫療信息系統。

到2017年年底,全面實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等復合型付費方式,探索符合中醫藥特點的支付方式,鼓勵中醫藥服務提供和使用;縣級公立醫院門診、住院患者人均費用和總收入增幅下降,醫療服務收入(不含藥品、耗材、檢查、化驗收入)占業務收入比重提升,自付醫療費用占總醫療費用比例下降。(記者 耿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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