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全國公立醫院費用年度平均增長幅度不得超過10%,相當於明確了公立醫院醫療總費用增長的“天花板”。盡管大方向已定,然而控費是個精細活,對於不同區域、不同級別、不同類別的醫療機構而言,這一指標還需精准分解,要避免“一刀切”地逐級下壓。

  ■“10%”經過仔細測算

  對於控費指標,有一些地方反映,一視同仁地劃定費用增幅可能有失公平。某西部省份醫改辦負責人認為,該省醫療衛生服務能力仍有許多短板有待補齊,發展還是第一要務。由於費用水平基數低,10%對應的實際增長份額會遠遠低於發達地區,這意味著地域間的服務水平差距可能會越拉越大。

  許多欠發達地區衛生管理者都有相同的看法。他們認為,在不同發展階段,醫療衛生費用的增長幅度差異也很大。對不同省份下達的控費指標應體現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基本確定在10%左右為宜,但對有的省份可以更加嚴格,對有的省份則應留有余地,綜合考慮地區歷史費用增幅、醫療服務水平、新技術開展情況、床位和服務量增加情況以及醫保基金結余基金情況等統籌確定控費指標。

  對此,國務院醫改辦專職副主任梁萬年表示,10%以下既是國家層面確定的年度醫療費用增長控制目標,也是對省級層面提出的要求。必須承認,我國東部、中部、西部間的醫療資源分布、服務水平和發展速度並不平衡,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不同地區的百姓需求同樣是不平衡的。所以在綜合考慮了供需關系、地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醫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多重因素,經過認真研究測算,最終提出了10%以下這個目標,並不會阻礙中西部地區的醫藥衛生事業發展,影響百姓的受益程度。當然,具體到各省、地市、縣的控費標准可以靈活調整,拉開差距,只要平均水平不高於10%即可。中央層面要對各省排名、公示,今年只是內部通報,明年將開始向社會公示。

  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醫療保障研究室副主任顧雪非提醒,各省份在控費過程中,切忌因為擺不平各地市,而把10%的控費指標向下逐級平攤。各地市經濟發達程度、人口基數、老齡化程度不同,疾病譜也有差異,應進一步細化指標。在設定醫保統籌地區費用增幅時,確保維持當期基金平衡是最好的結果。當然,這考驗著各級政府的決策和管理水平。

  ■把資源配置扳回“正三角”

  要落實控費改革的頂層設計,不僅意味著各省份要把費用增長指標結合實際分解到每一個地市,還意味著每一個地市要把指標繼續分解到每個醫療機構。普遍共識是,在10%的增長份額中,為縣級醫療機構的增長預留足夠空間,主要壓縮城市公立醫院。也就是說,要讓大醫院病人逐漸下沉到基層就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費用的增長速度勢必要相對高一些,而大醫院的醫療費用增長幅度要壓低一些,確保區域總體增長速度平衡在10%以下。

  多位專家表示,優質醫療衛生資源配置頭重腳輕,致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量占比始終較低,三級醫院往往處於人滿為患的“戰時”狀態,是造成我國醫療費用快速上升的重要原因。上海市衛生發展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金春林表示,要降低總體費用,必須通過強基層、推進分級診療促進患者下沉;而制定實施醫療服務體系規劃,明確不同級別公立醫療機構的服務比例,是把一個地區公立醫院費用的“大賬”轉化為“細賬”的前提。為此,一方面,要強化大醫院“減量增效”,制定基本醫療病種和疑難復雜病種目錄,規范不同級別、類別醫院的功能定位,為推進基層首診留出空間;另一方面,要大力提升基層服務水平,讓基層按照能夠截留90%縣域患者的標准增加床位、提升能力。

  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傅衛指出,我國基層地區衛生資源欠賬較多,難以承載分級診療制度下基層首診和大病不出縣的要求。新一輪醫改以來,正處在加快建設、提升能力的階段,處於低位的醫療衛生費用應該會有較大提升。因此,在制定控費指標時應該結合區域醫療衛生機構發展規劃布局和分級診療要求等情況,不宜將省級區域性的控費指標簡單地分解到每個醫療機構,而不考慮醫療機構的現實功能定位和發展情況。

  記者了解到,2015年,我國城市公立醫院總費用增比是10.8%,縣級醫院總費用增比是5.4%,全國總體平均值是9.8%。梁萬年表示,對費用控制做出總量上的要求,比過去只強調控制次均費用更進了一步。這有利於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改變單個醫院單打獨斗、無序競爭的狀態,逐漸轉變為一個相互協同、有效配合的整合型服務體系,讓各級各類醫院回歸自身功能定位,促進大醫院更有效、更科學、更高效地發展,將醫療資源配置由過去的“倒三角”扳回“正三角”。

  ■給健康產業留足發展空間

  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增長,也為健康產業發展提供了契機。梁萬年強調,在討論一個區域的衛生總費用增長時,一定要清楚地區分公立醫院的費用增長、社會辦醫的費用增長和健康產業費用增長的各自份額。“控費最重要的著力點是控制公立醫院的醫療費用總量,社會辦醫和健康產業發展則需要鼓勵。如果把這部分增長都計入醫療費用的增長速度,是不合理的。”

  梁萬年表示,按照《“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到2020年,健康服務業總規模將超過8萬億元;到2030年,健康服務業總規模將達到16萬億元,這個增幅需要靠增加社會辦醫和健康產業的供給來實現。目前,我國健康服務業已經成為國民經濟重要支柱,健康服務業總規模占GDP比重超過4%,但與發達國家12.2%的平均水平相比,仍處在較低水平。

  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張毓輝提出,衛生總費用中,既有滿足基本健康需求的基本醫療衛生費用,也有滿足多層次健康需求所產生的費用。大力發展健康產業,正是為了滿足人民群眾在服務質量、就醫環境等方面的多元化個性需求,其帶來的費用增長是消費者個人選擇的結果,也是未來要鼓勵和加快增長的部分。“這樣的政策背景,提示我們要區分衛生費用的不同性質,做到有堵有疏、精准控費。”(首席記者 韓璐 本報記者 姚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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