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4月29日電(記者陳海波)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布了2016年《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年度報告》。報告顯示,2016年,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網絡共收到藥品不良反應/事件143萬份,較2015年增長2.3%。報告數的增加跟藥品質量安全沒有直接關系,表明我國發現和收集藥品不良反應信息的能力進一步增強,有利於對藥品安全風險進行評估分析,保障用藥安全。

  據食藥監總局藥化監管司司長丁建華介紹,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有害反應,不良事件則是指因果關系尚未明確的反應。任何藥品都有可能引起不良反應,與藥品質量沒有必然關系。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是藥品上市後安全監管的重要支撐,其目的是為了及時發現、及時控制藥品安全風險。報告顯示,2016年,收到新的和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42.3萬份,占同期報告總量的29.6%,與2015年相比增加了1.4個百分點。這個比例的提高,顯示我國藥品不良反應總體報告可利用性持續增加。

  報告提示公眾要注意一些用藥安全問題。從藥品種類來看,2016年,抗感染藥物的不良反應/事件報告數量占36.2%,雖連續六年下降,但仍居首位,其合理使用問題須注意。從給藥途徑來看,靜脈注射給藥占59.7%,這提醒公眾要遵循基本的用藥原則,能口服、外用給藥就不選用注射給藥。從年齡來看,65歲以上老年患者的報告占23.4%,14歲以下兒童患者的報告占9.9%,老人和兒童用藥安全問題須關注。

  丁建華強調,藥品不良反應報告數量多了,並不意味著藥品安全水平下降,而意味著我們掌握的信息越來越全面,對藥品的風險更了解,風險更可控,對藥品的評價更加有依據,監管決策更加准確。同樣,在醫療實踐中,能及時地了解藥品不良反應發生的表現、程度,並最大限度地加以避免,也是保證醫療安全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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