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劉洪濱為代表的電視廣告“四大神醫”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昨天,國家工商總局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分別進行了回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要求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須立即停止播出“苗仙咳喘方”等40條違規廣告。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將依法調查處理。

以不同的身份出現在各大電視台的“健康醫藥”節目中,參與推廣五花八門的藥品……近日,以劉洪濱(“濱”有時寫作“斌”)為代表的電視廣告“四大神醫”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他們也被眾多網友戲稱為“虛假藥品廣告表演藝術家”。

昨天,國家工商總局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分別進行了回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要求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須立即停止播出“苗仙咳喘方”等40條違規廣告。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工商總局充分發揮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已與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食藥總局、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公安部等成員單位專題研究,各部門將依據各自職能依法調查處理。

40條廣告被認定違規

31條涉誇張誇大療效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在下發的通知中稱,一些電視台播出的“苗醫鮮藥・苗仙咳喘方”、“時尚與健康消脂瘦身湯”等廣告,存在以節目形態變相發布、時長超時等嚴重違規行為,違反了《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關於進一步加強衛視頻道播出電視購物短片廣告管理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藥廣告播出管理的通知》等規定。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要求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須立即停止播出“苗仙咳喘方”等40條違規廣告。其中共有31個產品或服務的廣告因違反了關於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妝品等廣告單條不得超過1分鍾的規定。同時這些廣告還存在以節目形態變相發布或以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形式播出,誇張、誇大宣傳,以醫生、專家、患者、公眾人物等形象作療效證明等違規問題。

此外,8個屬於明令禁止播出的宣傳提高性功能產品或減肥產品的廣告被要求停播。還有一個電視購物短片廣告時長嚴重超過規定標准,違反了每條電視購物短片廣告不得超過3分鍾的規定,且存在誇大誇張宣傳、誤導消費等違規問題。

劉洪濱多個代言停播

播出機構要進行整改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在這40條被要求停播的廣告中,“四大神醫”之一的劉洪濱參與推廣的“苗醫鮮藥・苗仙咳喘方”、“唐通50・清除糖毒”、“名醫養生堂・天山雪蓮”等廣告都名列其中。但是另外三位“神醫”參與推廣的廣告並不在停播廣告之列。

一位醫療廣告業內人士告訴北青報記者,由於李熾明等其他“專家”的“作品”都是幾年前拍的,這些廣告有的已經被相關部門查處,有的不符合電視台要求早就被停了,“現在出來出鏡的主要是劉洪濱。”這位業內人士表示,“出事之後估計劉洪濱誰的電話也不接了”。

昨天,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表示,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須立即停止播出上述廣告,並自覺清理存在同類違規行為的廣告,特別是要杜絕有關違規廣告改頭換面再次播出。各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要認真落實屬地管理職責,督促轄區內所有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嚴格遵照執行,並將整改情況報上一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對嚴重違規、反復違規的,要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責任。對嚴重違規、反復違規的相關機構和人員要追究責任。

違規廣告的播出機構

整改要“交待”廣告主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表示,涉及播出違規廣告的播出機構,在整改報告中要列明上述違規廣告的廣告公司和廣告主,並提供相關合同,他們將根據有關規定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昨日,國家工商總局針對“虛假醫藥廣告表演藝術家”的事件也進行了回應,工商總局表示對此事高度重視,已經部署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

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工商總局充分發揮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已與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食藥總局、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公安部等成員單位專題研究,各部門將依據各自職能依法調查處理。

目前,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正在調查處理,工商總局將及時公布查處結果,回應社會關切。

記者 王天琪 藺麗爽   實習記者 張曜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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