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醫改啟動一周多了,連日來,記者走訪多家醫院後發現,患者在就醫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小困惑。例如,有些人反映:現在大醫院裡跨科室開藥難了,醫生開方手緊了,感覺開藥不如過去方便了。針對這一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昨天,市衛計委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為平衡患者用藥安全和就醫需求,本市已出台關於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工作的補充通知,其中規定,對連續治療、病情無進展且不需要調整治療方案的患者,專科醫生可根據其病情需要,代開其它專科藥物,並做好病歷記錄。

  患者反映:

  醫生開藥比過去更謹慎了

  “同一個醫生同一種病,藥卻少開了兩種。”日前,梁女士在朋友圈吐槽了醫改前後分別帶孩子看病的經歷,並曬出兩張化驗單。記者看到,同是病毒性感冒,醫改前的處方裡有阿奇霉素干混懸劑、小兒柴桂退熱顆粒和小兒肺熱咳喘口服液;醫改後的處方裡,只剩小兒柴桂退熱顆粒一種藥了。對比兩張處方,患者負擔的藥費從過去的94.57元下降到21.73元,其中小兒柴桂退熱顆粒降了0.32元。

  盡管藥價降了,梁女士卻有自己的顧慮:“只開一盒中成藥能徹底治好病毒性感冒嗎?不好就得再來,再交10元醫事服務費和80元化驗費。”

  還是上周,患者孫女士去醫院拔了一顆智齒。“拔完牙,醫生竟然沒給我開止痛藥和消炎藥。我追問了一句,結果醫生說‘你不需要’。”當晚,孫女士實在牙疼得受不了,自己跑到藥店買了一盒止痛藥。“如今,醫院的大處方確實是改掉了,可該用的藥也不能給咱都免了吧?”

  此外,還有些患者同時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慢阻肺等多種疾病,以前去大醫院就診,一兩個科室就能開齊的藥,現在往往要分別到內分泌科、心血管科、呼吸科等不同科室就診。“得掛好幾個科室的號,太麻煩,要是都掛專家號,醫事服務費加起來也讓人吃不消。”

  出台新政:

  病情穩定可跨科開處方

  “跨科室開藥存在一定的用藥風險,但患者在就醫過程中又確實有一些需求,我們經過多輪驗證和討論,出台了這一補充文件。”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透露,該文件旨在強化醫院內部管理,優化就醫流程,在改善醫療服務、保證醫療質量和安全的同時,盡可能地滿足患者的醫療服務需求。

  該新政規定,專科醫師開具非本專業疾病診療處方時,應具備以下條件:醫師診療活動應以本專業疾病為主,根據病情需要代開其它專科藥物為輔,並做好病歷記錄;院內信息系統可查看其它專科醫師對患者疾病診斷和治療方案的記錄;代開其它專科的處方應屬於目前該疾病治療過程的一部分,即為連續治療,病情無進展,不需要調整治療方案(包括藥品、劑量、時間)。

  此外,在一個診療單元內完成的各項化驗檢查,患者持報告結果請接診醫生解讀的不再收取醫事服務費。對於這一規定,相關負責人解釋,如果患者只是讓當初接診的醫生看一下化驗單,那就不用再單獨掛號了。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患者沒有掛號,醫生就無法開出醫囑。也就是說,如果看完化驗結果後還需制定治療方案,則患者仍需掛號。

  專家解讀:

  跨科開藥不能僅憑患者口述

  “更方便患者開藥,還是更注重醫生的專業性以及用藥安全?我們此前也進行過反復論證。”市醫管局總藥師劉麗宏表示,這次新政出台後,醫生在開藥的過程中,對於一些藥物治療方案長期穩定且藥品種類較為簡單的患者,專科醫師可跨科開處方。舉例來說,有的糖尿病患者長期服用某種降壓藥來控制血壓,那麼他在看糖尿病時,醫生是可以考慮同時給他開一些降壓藥的,但是必須看到相關的病歷記錄,不能簡單通過患者的口述來開藥,因為患者對治療或者藥物並不是很了解,有些藥差一個字都會差出十萬八千裡。所以也希望患者理解,如果因為非常規開藥而出現用藥風險,對醫務人員來說,壓力是非常大的。

  一些患者有疑問,別的醫生已經給開過的藥,還能有什麼風險?劉麗宏介紹,患者的病情是不斷變化的,有可能在前期吃藥時藥物的不良反應和其他表現還沒有體現出來。這次開藥雖然節約了醫事服務費,但沒有專業的醫生來把關,這個藥物在疾病治療中是否有效,會不會出現一些和用藥安全相關的指標變化,這些都屬於用藥安全風險。

  劉麗宏說,現在醫生在門診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比如患者看高血壓或心髒內科,可能同時感覺眼睛不太舒服,要求醫生給開點眼藥水。眼睛的這種不適,有可能不是簡單的眼睛不舒服所引起的,如果非眼科醫生給患者開了眼藥水,有可能會掩蓋病情,甚至耽誤治療。還有一部分患者總想讓醫生多開一些急性病的用藥,比如應對頭疼腦熱的止疼片、抗生素等,以備不時之需。但這種情況往往缺乏用藥指導,一般情況下,醫生是不會這樣開藥的。

  熱點答疑

  1、醫改後醫生的處方權收緊了嗎?

  答:中國人的家庭小藥箱非常豐富,很多都是通過提前開藥攢下來的。然而對醫生來說,任何一種疾病都需要辨證施治,就拿咳嗽來說,有的藥是治療干咳的,有的藥是治療化痰的,每一個疾病階段適用的藥物是不同的。再比如呼吸道的感染,早期是病毒感染,後期有可能會合並細菌感染,這些用藥方案都是不一樣的,患者應該去看醫生,不能自己隨便開藥。尤其是老人和孩子,提前存藥的習慣不可取。醫改後,不會因為控制大處方,醫生就“惜”用藥,而是努力避免濫用藥物。

  2、醫生開具處方需遵循什麼原則?

  答:醫生在開具處方時,一定會遵循國家《處方管理規定》和本市醫療保險有關規定,也就是“急三慢七”原則,即急診開藥量3天,慢性病開藥量7天,出院帶藥量7天,行動不便的患者可開兩周量。但對於十種慢性病和特種病患者,門診最多可開1個月的藥量。現在在社區醫院,患者如果簽約了家庭醫生,在治療穩定等情況下,還可以開兩個月的長處方。事實上,就算是高血壓這類疾病,在治療過程中也會有很多變化,有可能會出現高脂血症、糖尿病等,如果導致血壓變化的因素改變了,或者患者對這種藥物敏感了,可能就需要換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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